Grace 3恩典vs律法|Chapter 1恩典vs律法|Lesson 12律法師正在迫害應許之子
課程問題:
1. 相信恩典福音,遭受逼迫時如何面對?
(請使用聖經經文回答)
Q. 1相信恩典福音,遭受逼迫時如何面對?
📕親愛的弟兄姊妹,你們和以撒一樣,都是按照應許生的孩子。那些要你們遵從律法的人正在迫害你們,就像靠人的努力出生的兒子以實瑪利,迫害靠聖靈的能力出生的兒子以撒一樣。(加拉太書4:28-29,新普及譯本)
📕聖經對於這件事怎麼說的呢?「把那個奴婢和她兒子趕走吧,因為女奴的兒子不能和自由婦人的兒子分享產業。」所以,親愛弟兄姊妹,我們不是女奴的兒女,我們是自由婦人的兒女。(加拉太書4:30-31,新普及譯本)
📕基督確實已經釋放了我們。你們要確保自己繼續在自由之中,不要再被律法的苦役束縛住。(加拉太書5:1,新普及譯本)
A: 舊約中的以實瑪利預表「律法和人的努力」,以撒預表「恩典和神的應許」。以實瑪利確實逼迫過以撒(創世記21:9),但神卻同意撒拉的做法,要亞伯拉罕把以實瑪利趕出去(創世記21:10-12)。這些舊約經文表明律法恩典絕對不能混雜共存,當我們明白恩典,享受安息在神的恩典中時,那些遵行律法的人或許覺得我們不夠虔誠不夠努力,然而要知道耶穌已經做完了,而且恩典本來就不在乎行為,我們要倚靠聖靈而不倚靠自己的行為,行為再好都不及耶穌十字架上完成的工作。既然工作已經完成,就不要再試圖去完成工作,好像基督所做的不夠,一切的罪都已經在基督身上付了代價,一罪不兩罰,所有接受耶穌的人都已經脫離罪的權勢。所以,恩典之下的我們如果被遵行律法的人不認同或誤解時,保羅教導我們要確保自己繼續在自由之中,唯有基督的恩典能使我們得自由,我們在律法上都已經死了,不要再被律法綑綁,只有在恩典的自由中,我們才能得著神應許的產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