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race 2新生命新生活|Chapter 1不再定罪|Lesson 2不再定罪
課程問題:
1. 信主後,人還會犯罪嗎?沒有認到的罪,神會赦免嗎?這與「在基督裡,就不定罪」有何相關?請簡單延伸「不定罪」的生活,是否會讓人有隨意犯罪的說法?
2. 人類的罪是從何時開始的?使人犯罪的「罪惡權勢」與「律法」有何關係?請簡述上帝賜下「律法」的本意?「律法」與「人的死」有何相關?請簡述聖經中以「律法」為丈夫的角色,來詮釋其夫妻關係的屬靈意義?
3. 接受恩典的福音,是否可以做到「完全不犯罪」?其出路為何?
4. 請從約翰福音8:3-11中,描述耶穌面對罪惡的態度?以及處理罪惡的方法?
5. 「神的應許」會在恩典中會落空嗎?如何才能不從恩典中墜落?
6. 如何能逃脫曾被定罪的羞辱?如何能不再被定罪?
7. 罪本來是可以避免的嗎?
8. 律法與罪的關係為何?
9. 如何不再定罪呢?誰可以定罪呢?
10. 何謂從恩典中墜落了?
11. 應許如何實現?
12. 恩典之下的應許又是什麼?
(請使用聖經經文回答)
Q. 1信主後,人還會犯罪嗎?沒有認到的罪,神會赦免嗎?這與「在基督裡,就不定罪」有何相關?請簡單延伸「不定罪」的生活,是否會讓人有隨意犯罪的說法?
A1-1: 信耶穌以後,信徒還是會犯罪,只是在信耶穌後,人雖然有軟弱,但仍是可以依靠神的恩典,讓犯罪的機率越來越少。
A1-2: 相信耶穌、接受耶穌救恩得赦免的人,是接受神赦免「所有」的罪(包括過去、現在、跟將來的罪),所以「罪得赦免」不是靠認罪得赦免,認罪是恢復個人與神的關係。
A1-3: 神是永遠愛人的神,神的「愛」跟「恩典」會讓人在被神所愛的當中,有力量不隨意犯罪、也不想犯罪,一個在神愛中生活的人,會自然地想要過一個聖潔不犯罪的生活。所以,在耶穌基督裡的人,是被神的愛跟聖潔所圍繞的人,因此在基督裡的人,就不容易犯罪,也不會被定罪,所以也沒有人可以定他的罪了。
A1-4:在耶穌基督裡就不定罪並不是鼓勵犯罪,反而是因為在耶穌基督裡不定罪,能使人在正確的教導下,明白基督救贖的恩典,而有不再犯罪的力量,可以勝過想要依靠律法的指標及規定的行為,卻永遠達不到的標準的痛苦。所以,真正認識基督裡「恩典」的人,不但不會被定罪,在「耶穌恩典」裏的人,也不會有隨意犯罪的想法。
Q. 2人類的罪是從何時開始的?使人犯罪的「罪惡權勢」與「律法」有何關係?請簡述上帝賜下「律法」的本意?「律法」與「人的死」有何相關?請簡述聖經中以「律法」為丈夫的角色,來詮釋其夫妻關係的屬靈意義?
📕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,於是死就臨到眾人,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(羅馬書5:12)
📕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,唯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。(羅馬書6:23)
📕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,但是誡命來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,反倒叫我死;因為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引誘我,並且殺了我。這樣看來,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。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?斷乎不是。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,就顯出真是罪,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。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,但我是屬乎肉體的,是已經賣給罪了。(羅馬書7:9-14)
A2-1: 人類從吃分別善惡樹的那一刻開始,罪惡的權勢就因一人的犯罪,使罪惡的權勢進入了全人類。
A2-2: 因一人的犯罪,人人都要付上罪的工價「死亡」。這是「罪的權勢」藉用原先要帶給人生命的「律法誡命」,反倒叫人因「得知誡命」,卻帶來靈性上的「死亡」的結局。
A2-3: 律法是神所賜的,是良善的、是好的。但因為沒有人可以「靠」守神的律法而「稱義」(因為犯了一條,就是犯了眾條),所以我們才需要耶穌的福音,藉著「因信耶穌」被神稱為「義」的恩典,而不是「因行律法、守律法」上的誡命以「行為」稱義。故此可知,律法原是為要叫人「知罪」,律法是爲要引出完美的「耶穌救恩」,因為只有「耶穌」才可以達到完美的律法要求。
A2-4: 律法是屬靈的、是良善的,但因為每個人都是「罪的奴隸」,所以會被「罪惡的權勢」藉由神良善的律法來判我們「死刑」。
A2-5: 因為律法是良善的,代表神對一切要求的最完美期待及標準。聖經中以夫妻的關係來顯示,當一位無力做到盡善盡美的妻子,面對一位嚴格標準的丈夫時,其內心的煎熬,就如同神的百姓面對神的律法一般,永遠無法以好行為,來贏得丈夫的讚賞。聖經藉此夫妻關係的比喻,讓人感受妻子在律法先生要求時的捆綁及痛苦,除非夫妻的一方有人身亡,否則夫妻的婚姻關係就不會終止。所以律法代表的嚴格丈夫為要告訴世人,沒有人可以真正遵守律法。而妻子若想要獲得自由,也只有一個方法,就是接受耶穌基督為世人而死,接受且相信與耶穌同死,律法先生也就死了,接受且相信的與耶穌同復活時,妻子就如同從律法的婚姻中結束,而嫁給了耶穌基督,在耶穌基督的恩典中再活過來,且得了自由。
Q. 3接受恩典的福音,是否可以做到「完全不犯罪」?其出路為何?
📕我也知道,在我裡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。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(羅馬書7:18)
A3-1: 沒有人可以做到完全不犯罪,因為「立志為善」的好想法,無法真正的幫助一個人就從此不再犯罪,因為連使徒保羅都承認,心裡所願的與行出來的行為,是無法由得自己心中想要為善的意願的。
A3-2: 回轉向著耶穌基督的恩典,靠著耶穌的愛與恩典活出榮神益人的生活。
Q. 4請從約翰福音8:3-11中,描述耶穌面對罪惡的態度?以及處理罪惡的方法?
📕文士和法利賽人,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,叫她站在當中。就對耶穌說:夫子,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。摩西在律法上所吩咐我們,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,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?他們說這話,乃試探耶穌,要得著告他的把柄。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,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他們說: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。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他們聽見這話,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,只剩下耶穌一人,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。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他說:婦人,那些人在那裡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他說:主阿,沒有。耶穌說:我也不定你的罪,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(約翰福音8:3-11)
A4-1: 耶穌沒有抹滅罪惡,耶穌沒有陷入律法指責罪惡的陷阱。
A4-2: 耶穌用祂的智慧,讓現場指責婦人的眾人離開。耶穌用祂的智慧要現場中沒有犯罪的人可以先拿石頭打婦人,但因為人人都犯了罪,所以等現場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離開時,耶穌才與婦人談話,耶穌對婦人說:那些人在那裡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耶穌讓婦人知道,在神的面前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成為我們的控告者,因為沒有一個人是沒有犯過罪的。犯罪的人不能控告犯罪的人,雖然在現場,唯一沒有罪且有權柄定婦人的罪的就是耶穌,但耶穌仍對婦人說:我也不定你的罪。耶穌不但不定罪,還跟婦人説: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由此可以看見,耶穌處理罪惡不是以定罪的方式,即便耶穌是最有權柄審判罪惡的神,但耶穌仍以恩典給罪人出路,使罪人在本來要受審判的地位,因著耶穌的恩典被釋放,而如此一來,在該受罰卻免於刑罰的恩典與感恩中,罪人才有力量可以不再犯罪。耶穌對婦人說:「去吧!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」後面的「得勝生命」,才是耶穌對罪人真正的「期待」。所以知道,「定罪」不會使罪人真正不再犯罪,只有「耶穌的恩典」才能使人真正的不再犯罪,才能從罪惡之中出來,得真正的「自由」。
Q. 5「神的應許」會在恩典中會落空嗎?如何才能不從恩典中墜落?
📕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,是與基督隔絕,從恩典中墜落了。(加拉太書5:4)
📕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義。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,信就歸於虛空,應許也就廢棄了。(羅馬書4:13-14)
A5-1: 從經文中得知,若想靠著守律法稱義,好得神的應許,就不是靠神的恩典了,因為神給人的律法沒有人可以守得住的,經文中說明,若執著於行律法,不但得不到神的義,連神原先要賜給人的應許也都落空了。所以,應許在恩典中會落空嗎?答案是「不會落空」。若有人想要在恩典中,又想繼續靠「律法」稱義,這樣一來應許就廢棄了,從恩典中墜落了。
A5-2: 靠著神的恩典,認識神恩典的福音、與神同行,慢慢的,一步一步學習依靠神,不靠自己的努力,如此就能漸漸的明白神在恩典中給的應許是什麼,神給人的應許是永遠不會落空的。
Q. 6如何能逃脫曾被定罪的羞辱?如何能不再被定罪?
📕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,安慰一切悲哀的人。(以賽亞書61:2)
📕你們必得加倍的好處代替所受的羞辱,份中所得的喜樂必代替所受的凌辱;在境內必得加倍的產業,永遠之樂必歸於你們。(以賽亞書61:7)
A6-1: 從經文中知道,我們的神是全知的神、是公義掌權的主,祂必賜祂的好處(產業)給曾經被羞辱的人,且會親自加倍的償還並加上永遠的福樂(喜樂)給投靠祂的人。
A6-2: 認識真正的福音,耶穌基督就是恩典的主,投靠耶穌的恩典、好好的認識耶穌、並與神同行,從律法的定罪中轉向耶穌,這是一輩子最重要的事,是一生享受神福份的重要決定。
Q. 7罪本來是可以避免的嗎?
📕耶和華 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,可以悅人的眼目,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。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。有河從伊甸流出來,滋潤那園子,從那裡分為四道:第一道名叫比遜,就是環繞哈腓拉全地的。在那裡有金子,並且那地的金子是好的;在那裡又有珍珠和紅瑪瑙。第二道河名叫基訓,就是環繞古實全地的。第三道河名叫底格里斯,流在亞述的東邊。第四道河就是幼發拉底河。(創世記2:9-10)
A: 是的,亞當夏娃若順服神旨意,享受那伊甸園裡神給的無限的豐盛與美好的果子是享受不完的。按常理推算整個伊甸園的果樹是可以吃好幾百萬年的,但是只因神的一句:「不可吃分別善惡樹」。人就選擇悖逆神的話使罪進入了生命,更證明了律法使人知罪。神給人自由意志,罪或恩典都是自己的選擇。
Q. 8律法與罪的關係為何?
📕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;但是誡命來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,反倒叫我死;因為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引誘我,並且殺了我。這樣看來,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。(羅馬書7:9-12)
📕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?斷乎不是!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,就顯出真是罪,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。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,但我是屬乎肉體的,是已經賣給罪了。(羅馬書7:13-14)
📕我也知道,在我裡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。因為,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(羅馬書7:18)
A: 律法的本質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,是好的完美無比。但也因為太完美了,犯一條就犯了全部,沒有一個人可以守得住,連使徒保羅都做不到。在沒有律法的時候罪是死的,因為沒有被提醒被認知,甚至被引誘。律法中的不可...不可...強調了「罪性」,所以當我們專注律法時罪也活過來,肉體就容易被罪引誘而致死了,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(羅馬書6:23)。所以律法是使人知罪,但律法本是良善,罪卻藉由良善使人死,罪的權勢就是律法。
Q. 9如何不再定罪呢?誰可以定罪呢?
📕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,叫她站在當中,就對耶穌說:「夫子,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。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他們說這話,乃試探耶穌,要得著告他的把柄。耶穌卻彎著腰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。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?」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,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」於是又彎著腰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他們聽見這話,就從老到少,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,只剩下耶穌一人,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。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她說:「婦人,那些人在哪裡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她說:「主啊,沒有。」耶穌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!」(約翰福音8:3-11)
📕耶和華在西奈山和摩西說完了話,就把兩塊法版交給他,是 神用指頭寫的石版。(出埃及記31:18)
A: 得神赦免的就不被定罪了。在行淫婦人的事件中,耶穌在地上用手指頭在地上畫字,就在告知世人他自己就是神,祂是最有權柄定婦人是有罪的,因為不可行淫的律法是神自己訂的,然而因著耶穌是恩典,在恩典中所有的罪都得赦免,而且當耶穌問那婦人話的時候,婦人回答:主啊,沒有。可見婦人是信主的,信主罪得赦免,所以,耶穌先不定她的罪,再勸勉她不要再犯了,充分展現神的愛與憐憫。
Q. 10何謂從恩典中墜落了?
📕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,是與基督隔絕,從恩典中墜落了。(加拉太書5:4)
📕這樣,怎麼說呢?我們可以仍在罪中、叫恩典顯多嗎?斷乎不可!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?(羅馬書6:1-2)
A: 很多人以為在恩典中強調神已赦免所有的罪,所以會在恩典中為所欲為,因此稱為從恩典墜落了。真理是,靠律法稱義的才會從恩典中墜落,因為靠著自己守律法的行為而稱義的,就是忽略了基督為我們上十字架的恩典,與基督無份了,更何況我們是守不住律法的,因為律法犯一條就是犯了全部。所以,真正明白恩典意義的人在恩典中是不會為所欲為的犯罪,反而是藉著恩典我們真實領受神的愛,根本就不會想要去犯罪。
Q. 11應許如何實現?
📕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義。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,信就歸於虛空,應許也就廢棄了。(羅馬書4:13-14)
A: 因信稱義的應許才會實現,屬乎律法的應許就會落空,因為靠自己的行為稱義的就不是與神同工,因信稱義是全然相信神掌權一切,將榮耀歸於神。
Q. 12恩典之下的應許又是什麼?
📕報告耶和華的恩年,和我們 神報仇的日子;安慰一切悲哀的人(以賽亞書6:2)
📕你們必得加倍的好處,代替所受的羞辱;分中所得的喜樂,必代替所受的凌辱。在境內必得加倍的產業;永遠之樂必歸與你們(原文是他們)。(以賽亞書61:7)
A: 在恩典之下我們的應許是,神必報仇並安慰受苦的人,並在一定的時機賜予加倍的好處,加倍的產業並有永遠的喜樂。所以,安息在恩典中,永遠有盼望,這是神的應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