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race 1基要真理|Chapter 3上帝的救恩|Lesson 13耶穌的血永遠贖罪
課程問題:
1. 為何耶穌一次流血就有永遠贖罪的功效?
2. 耶穌基督的身份為何?為何他的來到,使人可以不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來獻祭?
3. 耶穌為世人的過犯獻上自己,赦免世人的罪。基督徒還會繼續活在罪中嗎?如果又犯了罪,我們需要不斷認罪嗎?
4. 有哪段經文可以提供給接受耶穌救恩的人,明白一次的接受,就永得赦罪的恩典,且在神的恩典中有不再犯罪的能力?
(請使用聖經經文回答)
Q. 1為何耶穌一次流血就有永遠贖罪的功效?
📕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,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,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,不是人手所造,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;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,乃用自己的血,只一次進入聖所,成了永遠贖罪的事。若山羊和公牛的血,並母牛犢的灰,灑在不潔的人身上,尚且叫人成聖,身體潔淨,何況基督藉着永遠的靈,將自己無瑕無疵地獻給 神,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良心,除去你們的死行,使你們事奉那永生 神嗎?(希伯來書9:11-14)
📕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,像大祭司每年帶着牛羊的血進入聖所。如果這樣,他從創世以來就必須多次受苦了。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,把自己獻為祭,好除掉罪。(希伯來書9:25-26)
A: 過去大祭司每年一次進入至聖所,藉著祭物的血,贖自己跟眾民犯的罪,然而這贖罪的效期只有一年。因為,大祭司不是完全人還是會犯罪,就算是無瑕疵牲畜的血也只能暫時遮蓋罪。耶穌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,耶穌毫無瑕疵從不犯罪,所以耶穌的血是完全聖潔的,也因此耶穌一次的獻上,就能成就永遠的贖罪祭。耶穌在十字架上說:「成了!」就是完成了所有工作,成全了律法的要求,所以我們不用再守每年贖罪的規條,而是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寶座前,呼喊阿爸父,就能蒙恩惠,得憐恤,作隨時的幫助。新約之下的認罪是為了跟天父有親密關係,天父早就知道我們過去現在未來會犯的罪,因祂實在太愛我們,所以透過耶穌的血,我們一切的罪都被完全被赦免了。當我們真心明白天父的愛,怎還會去犯罪呢?
Q. 2耶穌基督的身份為何?為何他的來到,使人可以不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來獻祭?
📕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,做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,經過那更大、更全備的帳幕,不是人手所造,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。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,乃用自己的血,只一次進入聖所,成了永遠贖罪的事。(希伯來書9:11-12)
A: 耶穌基督做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。耶穌經過的十字架的刑罰,用祂自己的血,只一次進入聖所,成就了永遠贖罪的事。所以接受耶穌作為救主的人,不用再每年獻上山羊和牛犢的血。
Q. 3耶穌為世人的過犯獻上自己,赦免世人的罪。基督徒還會繼續活在罪中嗎?如果又犯了罪,我們需要不斷認罪嗎?
📕斷乎不可!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,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?(羅馬書6:2)
📕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,這就是他的罪了。(雅各書4:17)
📕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。(羅馬書14:23 b)
📕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,尚且叫人成聖,身體潔淨,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,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,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,除去你們的死行,使你們侍奉那永生神嗎?(希伯來書9:13)
A3-1: 羅馬書6:2中,「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」是過去式,換句話說,我們已經在罪上死去了,就不可能「還繼續活在罪中」。我們有可能犯罪,可能在某件事上跌倒,但根據這節經文,我們不可能繼續活在罪中。
A3-2: 其實新約對「罪」的定義要求是更高的,因為知道行善卻不去行就是罪,不出於信心的行為也是罪。所以我們才需要藉著耶穌在十字架上一次的獻上,來解決我們所有過去、現在、還有未來的過犯。況且,我們現在的這時代,是對於耶穌在上十字架那時而言都是未來。所以,耶穌的赦罪救恩,包涵我們每個人的一生,過去、現在、和將來都包括了。所以我們過去的、現在的、將來的所有過犯,耶穌也都一次全部赦免了。在新約之下,每當我們有過犯,要專注於藉著耶穌的寶血我們已經完全被赦免,已經稱義了,而不要再專注於罪和認罪上。
Q. 4有哪段經文可以提供給接受耶穌救恩的人,明白一旦接受,就永得赦罪的恩典,且在神的恩典中有不再犯罪的能力?
📕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,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聖所。如果這樣,他從創世以來,就必多次受苦了。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,把自己獻為祭,好除掉罪。(希伯來書9:25-26)
A: 從希伯來書9:25-26的經文中可以得知,耶穌不像大祭司一樣,每年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聖所。倘若耶穌的血沒有更高超,而是跟大祭司一樣的話,那麼耶穌就必須要從創世以來,為世人的罪,多次受苦了。因此,我們從耶穌一次性的救贖,便知道我們一旦接受耶穌,就有永遠得赦罪的恩典。因此,當我們白白領受永遠得赦免的恩典,我們就有不再犯罪的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