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race 1基要真理|Chapter 1因信稱義|Lesson 7 神前稱義vs人前稱義

2020-04-22

課程問題: 

1. 在神面前稱義與在人面前稱義有何不同? 

2. 我沒有善行,還能被神稱義嗎? 

3. 被神稱義與被人稱義的區別?

 (請使用聖經經文回答) 

Q1: 在神面前稱義與在人面前稱義有何不同?

📕沒有一個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;因為經上說: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(加拉太書3:11)

📕我真知道是這樣;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?(約伯記9:2)

📕這樣在神面前,人怎能稱義?婦人所生的怎能潔淨?(約伯記25:4)

📕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,你們的心,神卻知道;因為人所尊貴的,是神看為可憎惡的。(路加福音16:15)

📕你們也是如此,在人前,外面顯出公義來,裏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。(馬太福音23:28)

📕我的弟兄們,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,卻沒有行為,有甚麼益處呢?這信心能救他嗎?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,赤身露體,又缺了日用的飲食;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:「平平安安地去吧!願你們穿得暖,吃得飽」,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,這有甚麼益處呢? 這樣,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。(雅各書2:14-17)

📕眾人問他說:「我們當行甚麼才算做神的工呢?」 耶穌回答說:「信神所差來的,這就是做神的工。(約翰福音6:28-29)

A: 只要相信耶穌靠著神的恩典就能得救,我們在神面前就因信稱義了,然後把這個得到的救恩在人的面前彰顯出來,讓人看得出我們真是個活出因信稱義的義人,讓別人看到我們的好行為是為了將榮耀歸給神,而不是證明自己有多優秀。最重要的是先在神面前稱義,然後再適時地用行為在人面前稱義。所以當我們用行為展現我們的信心時(亞伯拉罕&喇合),就是為了讓人看見神的榮耀,而不是用行為稱義。

Q2: 我沒有善行,還能被神稱義嗎?

📕亞伯蘭信上主,上主就認他為義人。(創世記15:6,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)

A: 亞伯拉罕在還沒有行為前,「相信神」,上帝就認他為義人,使他能在神面前稱義,也成為信心之人的父。不是因行律法,而是因信而得的義。

Q3: 被神稱義與被人稱義的區別?

📕作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;惟有不作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(羅馬書4:4-5)

📕因為你們立志行事,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,為要成就他的美意。(腓立比書2:13)

A: 「因信稱義」是關乎救恩,「在人前稱義」是關乎榮耀神!所以不論是「因信稱義」或「人前行義」,都與「我」無關。因為立志行事,都是神在我們心裡運行,為要成就他的美意。一切都是主的恩典,我只需安息讓主來帶領我,讓主來彰顯神的榮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