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race 3恩典vs律法|Chapter 1恩典vs律法|Lesson 10主不算為有罪的?
課程問題:
1. 神如何看我們的罪?
2. 恩典下不需守十誡嗎?
(請使用聖經經文回答)
Q. 1神如何看我們的罪?
📕做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;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(羅馬書4:4-5)
📕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他說: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(羅馬書4:6-8)
A: 我們本來就是有罪的人,但因為相信耶穌承擔我們的罪,使我們因信稱義,神就不算我們是有罪的,這是神的赦罪之恩。我們無法用好行為使我們無罪,因為犯了一條教誡命就犯了全部,唯有接受耶穌的救恩,因信稱義才能使我們被神看待成無罪。
Q. 2恩典下不需守十誡嗎?
📕「我是耶和華─你的 神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「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、下地,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(出埃及記20:2-4)
📕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它,因為我耶和華─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(出埃及記20:5-6)
📕「不可妄稱耶和華─你 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「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,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─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。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、僕婢、牲畜,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,無論何工都不可做;因為六日之內,耶和華造天、地、海,和其中的萬物,第七日便安息,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,定為聖日。(出埃及記20:7-11)
📕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─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不可殺人。不可姦淫。不可偷盜。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不可貪戀人的房屋;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(出埃及記20:12-17)
📕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條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眾條。原來那說「不可姦淫」的,也說「不可殺人」;你就是不姦淫,卻殺人,仍是成了犯律法的。(雅各書2:10-11)
📕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,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。(雅各書2:12)
📕若有疑心而吃的,就必有罪,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。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。(羅馬書14:23)
📕人若知道行善,卻不去行,這就是他的罪了。(雅各書4:17)
A: 關於十誡,在律法之下是基於要求而被規定不可行,然而在恩典之下是相信耶穌的救恩而因信稱義,充分感受到無條件的愛,所以不想去做那些犯律法的事。換言之,律法下守十誡是他律,恩典之下守十誡是自律。在舊約律法犯一條就是犯了全部,只要是人都守不住的,就算守的住也是恐懼戰兢的生活。至於新約對罪的要求就更高了,吃不出於信心或該行善不去行都是罪。唯有全然地相信恩典福音,相信耶穌赦免我們過去現在未來所有的罪,相信天父為了愛我們把祂最寶貴的獨生愛子都給了我們,我們不也會因為愛人會把最好的給出去嗎?恩典下當我們感受深深被愛時,十誡就不用努力去守著,反而是因為神的愛使我們有能力主動遠離那些惡事。